房屋稅地價稅-一次看懂繳納時間/計稅方式
什麼是房屋稅/地價稅?
房屋稅-
房屋稅是持有房屋期間所課徵的稅務,而房屋稅金額多寡則是依據房屋課稅現值,例如房屋所在地段好、屋齡新、面積大等,則評定價值就會越高,所繳納房屋稅值相對更高。
地價稅-
地價稅是以土地為課徵標的所徵收之一種租稅,地價越高相對稅額越高。
如何計稅?
房屋稅-
應納稅額 = 房屋課稅現值 × 稅率
房屋課稅現值 = 核定單價 × 面積 ×(1 - 折舊率 × 折舊年數)× 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(路段率)
核定單價 = 標準單價 ×(1 ± 各加減項之加減率)± 樓層高度之超高或偏低價
◎ 如為新建、增建、改建之房屋,則按月比例計算課徵,未滿 1 個月者不計。
地價稅-
1.歸戶課稅:地價稅之課徵基礎是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(市)轄區內所有土地之地價總額計算課徵。
2.量能課稅:除適用特別稅率地與減免稅地外,一般用地採累進稅率課徵,地價總額愈高,適用稅率級距愈高。
何時繳?
房屋稅:繳納期間為每年的。5/1-5/31,課稅期間為前一年7/1-當年6/30,按月課稅,未滿一年則依比例課稅。
地價稅:繳納期間為每年的11/1-11/30,地價稅以8/31為基準日,只要是在當年度8/31前擁有該土地,就須繳納整年度的地價稅額。
房屋稅稅率
◎自用住宅用地適用條件
1.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。
2. 無出租、無營業之住宅用地。
3. 土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所有。
4. 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,以 1 處為限。(供已成年之直系親屬設籍居住者,無 1 處之限制)
5. 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300 平方公尺(約 90.75 坪),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700 平方公尺(約 211.75 坪)。
6. 應於當年 9 月 22 日前提出申請,逾期申請者自申請次年適用(申請期限截止日適逢例假日時,順延至第 1 個上班日)。
◎戶籍遷出至少須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、直系親屬其中 1 人的戶籍,才可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,全戶戶籍遷出,已不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要件,應於 30 日內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,以免受罰。
◎土地所有權人變更(例如買賣、贈與、繼承、信託、新購持分),新所有權人須重新提出申請,才能適用地價稅特別稅率。
◎適用特別稅率減免原因、事實消滅時,應於 30 日內主動申報。
如何減免房屋稅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