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三稅減免大補帖

房地產新鮮報

新市鎮特定區五年以內建築物,即可申請稅捐減免!

依新市鎮開發條例第25條規定,新市鎮特定區內的建築物於興建完使用執照取得後,可享多項稅賦減免。

在買賣契稅、房屋稅與地價稅方面,

第1年免徵,

第2年減徵80%,

第3年減徵60%,

第4年減徵40%,

第5年減徵20%,

第6年起不予減免;至於買賣契稅的減免則以一次為限。

文章取自▸▸全國法規資料庫

引用▸▸https://reurl.cc/8qvgl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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